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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利時一家雜誌,曾對全國60歲以上的老人做了一次問卷調查,題目是:
你這一生最後悔的是什麼
?
問卷裏並列出十餘項生活中容易後悔的事,供被調查者選擇。



第一名:75%的人後悔--年輕時努力不夠,以致事業無成

有一個40歲的人被醫師告知患了絕症,最多再活三年。為使自己最後的生命更有意義,因此他擬出一個「三年要做十件事」的生命計畫。

其中包括寫一本書、學一門外語、完成一項發明、辦一家工廠、遊
30座名山、看50個城市等等,而且計劃後便立即付諸行動。

在過了二年零八個月的時候,
10項目標全都完成。當他再到醫院複診時,卻發現是醫師拿錯了病歷,自己根本沒有患病。

這也是一個經驗:

如果別人工作時你也工作,別人休息時你也休息,別人娛樂時你也娛樂,那麼別人得到什麼,你也只能得到什麼。

要想得到別人得不到的東西,就得付出別人不願付出的東西。尤其是在你還年輕、還有機會競爭的時候。


第二名:70%的人後悔--年輕時錯誤地選擇了職業

錯誤不在選擇了什麼職業而在於選擇了安穩。

有三個大學同學同時到公家機關工作。幾年後有一個不甘心每天看主管臉色過日子,換環境到企業工作。另外兩位沒動心。

又過了幾年,又有一個辭職另謀出路。剩下的一個仍未動心。

幾年後三人相聚,到企業的那位當了大廠的廠長,辭職的那個成了富翁,而留在公家機關的這個,卻後悔當初不該滿足於每月可固定得到的皇糧。

許多人工作的「第一目標」是必須有穩定的收入。每個月能拿到固定的薪資、時間到就可有福利


沒有了壓力也就沒有了動力,沒有了動力也就發掘不出潛力。

不是天下伯樂太少,常常是自己埋沒了自己。


第三名:62%的人後悔--對子女教育不夠或方法不當

上初中的女兒晚上放學回來,正在麻將桌上決戰的父母不耐煩地一揮手「自己去吃泡麵!」

還有一對夫妻,每人拎著一只鞋在屋裡追打自己上小學的兒子,慘叫聲令鄰居為之不安。

這些父母當時並不覺得有錯,甚至認為自己做得「很對」。

直到多年以後,發現按照這樣的模式和方法,並未使子女成才及受益,他們才會後悔「教育不夠」
 或「方法不當」。


第四名:57%的人後悔--沒有好好珍惜自己的伴侶

醉過方知酒濃,愛過方知情重

感情之事永遠是失去才知珍惜

年少夫妻老來伴,年輕時不能忍,老來才後悔已來不及


第五名:49%的人後悔--身體鍛鍊不足

60歲以前想用身體換一切

60歲以後想用一切換身體

世界上還有什麼比身體健康更寶貴
*只有11%的人後悔沒有賺到更多的錢


有錢雖然能夠辦很多事情;

但賺錢並不是人生最重要的目的。

很多事年輕時後悔還可以改進;等年老時才後悔,想補救也來不及。

人生沒有我們想的那麼長能做的事就及時去做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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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ri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